老周部落 发表于 2011-9-25 17:49:22

优友手机技术论坛论坛版规(2012.7论坛规则试行版本 Beta3)

优友手机技术论坛论坛版规

您所看到的版本为:2012.7论坛规则试行版本 Beta3
生效时间:2012.07.31日

欢迎参与优友手机技术论坛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的技术交流,本「论坛」专为同好及会员们(以下简称「会员」)于网络上进行相关设备技术交流之用,所有「会员」均可于论坛上交流使用心得、技巧等等的讯息,但「论坛」不会就帖子中的错误资料负上任何责任。「会员」必须遵守「论坛」所定的一切规则,如有任何违反,轻者警告、扣减积分,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论坛」并保留一切追究的权利。

「论坛」内的非会员专区采用开放形式,任何人士均能直接浏览,敬请留意!「论坛」保留删除任何帖子的权利,并且不会提供任何解释。「论坛」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会员的要求,也不会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的及时性、安全性及准确性也不作担保,唯「论坛」会尽一切努力维持「论坛」的正常运作,但不会就此而导致「会员」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谢谢!

论坛规则及声明

1. 所有人均可免费注册为本「论坛」「会员」,唯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个真实的电邮地址,当忘记密码后,「论坛」会经电邮通知申请人找回密码,密码可于登入「论坛」后更改。「会员」有责任妥善保存阁下的登入名称及密码,并需对以其登入名称发表的所有帖子、讯息及图片负上一切法律责任。「会员」必须本着增进友谊、丰富知识、相互鼓励及支持、提高修养及互助互爱的心参与本「论坛」的讨论。

2. 本「论坛」设有多个独立及不同的机型分类讨论区、图片铃声等通用资源区以及代购、个人二手交易、休闲等其他讨论区,「会员」请选择于合适的版面发表帖子。帖子的标题、内容必须与相关版区的主题相符,「论坛」保留转移帖子到相关版区或删除无关帖子的权利。任何与本「论坛」主题无关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均有权直接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帖子的标题必须能简洁地反映帖子的内容,请勿使用「请问」、「请教」、「一个问题」、「高手请进」、「求助」等等或类似的作为帖子的标题,此等标题完全不能反映帖子的内容;换句话说,诸如「紧急求助」之类的标题亦于事无补。请不要一文多发,论坛严禁无聊灌水和版聊,对于一些回覆帖子上只写上「顶」、「Ding」、「推」、「Push」等等或类似的纯灌水字句一律不鼓励。有关技术性的问题请避免使用论坛短消息查询,尽量于「论坛」公开交流,以便大家可共同参与技术上的讨论。 2人之间的与帖子主题无关无意义的连续(超过3次以上)对话式回复或者 多人之间的与帖子主题无关无意义的连续(超过6次以上)对话式回复可由管理人员定义为版聊。

为公平公正起见,如有会员为单个或多个帖子向超过3名以上具有评分权限者主动索要评分并因此产生重复的加分等,论坛将保留追回评分及其他之权限。

3. 所有帖子的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任何人均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讯息或网址链接:
-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
- 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有违公德的偷 拍、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对于违反上述规则者,「论坛」必严格执行并采取相应行动,违规者并需负上个人的法律责任。

4. 严禁于帖子上发表下列的任何一种附件或网址链接:包括「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的相关图片或任何档案格式的文件、盗版软体、XX文件及注册器等。

5. 「论坛」上严禁讨论或交流盗版事宜,各「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论坛」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6. 目前应广大会员要求,已经不强行禁止签名处留个人QQ和手机号码,只要不是商业性质的(个人自用闲置物品不算商业性质)。因联系方式泄露而导致产生任何后果由会员本人自负,与本「论坛」无关。另外签名档处有授权的、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外链或者内容,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

7. 请遵守网络道德及礼仪,严禁发表含有歧视、污辱、谩骂、脏话粗话等内容的论坛短消息及帖子,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亦不可使用含有上述内容的登入名称(即用户名),又或恶意雷同(包括相近或相似)、低俗、不雅的登入名称。「论坛」更严禁使用含有「论坛规则及声明第3条」所述内容的签名档。

8.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广告或广告链接。禁止任何形式的广告,指禁止在发帖、回帖、签名等处,有意做其他同类网站及论坛的链接和其他各类广告。

9. 未经「论坛」同意,不得以论坛的名义对外发表任何讯息或组织活动。

10. 「论坛」内发表的帖子内容谨代表作者的观点,与本「论坛」的立场无关。作者需为在论坛发表的任何言论、文字及图片承担所有可能引起的法律责任。 与论坛板块主旨讨论内容无关的帖子、疑似或者被认定为用于商业用途和目的的帖子,也将一律删除之,并保留不通知的权利。

11. 凡转帖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否则「论坛」有权删除而不作任何通知。转贴时并请认真注意原发表地方的版权声明,转贴之「会员」亦需承担可能由此而产生的版权责任。

12. 「会员」在「论坛」注册是免费的。凡于「论坛」注册并发表帖子者,均视为通读并同意上述的规则及声明,如有任何违规内容的帖子,版主及管理人员有权在任何时候禁止、甚至删除帖子,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封锁ID、IP等。

13. 「会员」参与本「论坛」,即表明阁下已阅读并接受上述的各项规则及声明,「论坛」有权于任何时候,因应实际情况修改或变动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而不作另行通知,「论坛」并拥有以上各项规则及声明的最终解释及执行权。

14、未经允许请不要转帖本论坛内文章。 (执行操作:一经发现转帖人一律禁止访问论坛。)

15、不得重复发帖,发布文章请看清楚版面和分类。 (执行操作:删除主题,系统问题不扣分,非系统问题扣3-5yo)

16、本论坛内禁止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执行操作:禁访)

17、论坛内不接受在论坛外引起纠纷投诉。(执行操作:一律删除,这样做是为了论坛的和谐气氛。)论坛内引起的纠纷投诉,请发在建议投诉区(关于论坛),论坛0群引起的纠纷投诉,请发在建议投诉区(关于论坛0群),发在其他区移动到相关投诉区,管理组成员私下不得受理投诉。投诉区内允许适当尺度的纠纷。

18、凡以注册恶意ID,包括侮辱、冒名、淫秽、脑惨ID等捣乱论坛秩序或者投诉的,或诋毁论坛的,均封号封IP处理,所有马甲一经发现直接封号。投诉禁止使用投诉日前5天内申请的ID。(投诉无效并封号)

19、在本论坛发表言论,请使用普通话、英语等正式官方语言。请不要使用方言或NC体。(执行操作:一律删除或者关闭)

20、如楼主发布的帖子为正常帖,如图片帖,经验帖等,跟帖不得出现不尊重楼主的内容。本条例不适用于投诉举报等纠纷帖。(执行操作:不尊重楼主内容扣yo5-20 ,恶劣内容屏蔽或删除,另可参考坛规1-2、1-4)

21、除非本人,其他人不得对照片拥有人以及照片上的人物进行冒名发布、PS图像处理等操作。(执行操作:禁言1周,恶意的直接封ID和封IP。)

22、任何帖内附件、签名除了图片外必须准确说明内容,绝对禁止病毒附件。(执行操作:删除帖子并封号,可参考坛规1-7)

23、不得连续回帖3次(三连帖),本条例除了经验区内发布经验帖外应用于所有分区。(执行操作:第三帖上一律扣分[第N-2帖上扣N-1yo]或警告处理。本条例仅仅规定回帖,不包括主贴)

24.不欢迎网上多次转帖或多次重复的内容,此类内容将视为恶意占用资源处理。

奖励规则

1.对于内容新颖,有切实帮助(如新手教程)的帖子,由版主审核后可作加精华奖励(原创帖优先)。

2.对于及时帮助他人解决问题的回复,版主核实后作加yo奖励。

3.对于上传的好的资源帖(如附加安装说明和图片),版主审核后作加yo处理。

4.yo在今后的论坛活动中会扮演重要角色,敬请期待。


附则
      
1、 恶意灌水,指同一内容连续3次以上发帖或回复(含连续表情符号或不连贯字母回复),或者本可一次发表的内容分多次发表,包括同一人多个马甲同时进行无意义的灌水。
补充:对楼主用马甲顶帖或者是发表纯表情回复或者是类似“DDDDD”一类的无意义回复的行为,将予以扣2倍YO币的处理,即如果是回复扣除2分财富,如果是主题则扣除4分财富。屡教不改者,扣除3次财富以上将予以扣除1好评。

2、 恶意翻帖,指一人(包括马甲)连续翻同一作者(包括马甲)帖子5篇(含)以上。

3、 严禁以任何方式和形式建立发布QQ群或其他IM软件的群,以及非论坛的团体和组织!

4、严禁在个人资料和帖子内容中使用缺乏艺术或科学价值的、令人不适的、怪诞的、低俗的、不文明不健康甚至含有淫秽色情成分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内容及其链接

5、禁止非官方公开发帖成立和讨论小组织和小团队事宜。

7、机型比较讨论帖最新关闭标准为:以内容回复中有没有人身攻击为判断,一旦有了,关帖,第一个人身攻击的,扣除10YO,禁言3天。跟着回骂的,扣除10YO。

8、为避免给广大会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发布资源的会员请先自行安装测试软件后,确认没有任何恶意插件或者会对手机造成损伤再行发布!如有因此而被举报或者发现的,将视情节予以删除附件并警告、删除附件并扣分(扣分将不予撤销)、删除附件并扣分(扣分将不予撤销)同时定期禁言禁访直至永久禁言禁访等处罚。

9、网购有风险,购买需谨慎,目前并未与任何经销商合作,同时对于论坛上会员名义发起的团购帖、求店帖等我们保留关闭甚至删除的权限。

10、对于不恰当甚至是对违规帖应用道具的,将视情况予以作废道具、扣分、禁止用户等处罚。

11、怂恿或者教唆其他会员违规的,与违规者一同按照违规处理(情节轻重按他人违规程度而定)。

12、对于总版规中未提及,但是实际影响到了论坛管理的会员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责根据实际管理需要进行处理。

13、严禁发布未经作者同意下对各特殊组成员的作品进行了篡改、修改、解包等行为的帖子,对此类帖子,论坛管理人员可以进行关闭、删除等处理。

14、严禁恶意拉长拉高签名,对于恶意拉长拉高签名的,经去除警告后仍多次恶意拉长拉高签名的,将予以定期禁言直至永禁处理。

附加条款:

15、其他出现影响论坛秩序现象,经最高层成员(区版主以上管理层)半数以上认定,特定的斑竹即可进行必要的管理操作。

版主评分附加条款:

1、不允许在非管辖区域进行惩罚性评分,可奖励性评分,如加人气。违规版主单次扣1~5威望。

2、惩罚性评分评分操作量度而行,会员首次违规扣分不得超过5威望。违规版主单次扣5威望。

3、对其他版主已经进行过惩罚性评分的帖,不得再次进行惩罚性评分。

4、总版主以上管理员有权利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的会员进行1-10威望的额外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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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 及特殊帖子

1.特殊帖子只有超级版主及以上权限方可发表,或者经过论坛批准后才可发表,其他人未经允许发表 直接删除用户
2.论坛禁止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内容以及外连接 广告不通知直接封号 不解释 外连接一个扣取5YO币+3下载币 贴内连接超过十个或再次发现直接封号


关于豁免权
1.论坛新开时 对某些犯错不大的少数用户进行豁免处理. 不过从新坛规生效之日起 一律无豁免权保障 如果被封号 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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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问题,请勿在群内讨论,一经发现,禁用账号,无法在开通! 如果被封号 后果自负!


优友手机技术论坛论坛 保留所有权利

爱打豆豆 发表于 2011-11-10 19:01:22

支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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